昨晚加班到凌晨两点。
屏幕光刺眼,我盯着客户发来的合同发呆。
这合同里有一条,把我给整不会了。
对方非说,我们是广告经营者。
要我承担广告法的连带责任。
我当时就笑了。
这哪是合作,这是甩锅。
咱们先说个大实话。
做网站,到底算不算卖广告?
很多人包括一些所谓的大V,都在传一种说法。
说是只要网站上有广告位,建站的就得按广告法来。
这话,听着挺唬人,实际上全是水分。
你要搞清楚,什么是广告经营者。
法律定义里,这帮人得是接受委托,提供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服务的。
重点是“服务”。
咱们做站,给的是技术。
是代码,是服务器,是域名解析。
这是基础设施。
就像盖房子的包工头。
你能说包工头是房地产商吗?
他负责把墙砌好,把瓦铺平。
至于你在房子里摆卖狗盆,还是卖猫砂。
他不管,也没权利管。
除非,是你让他帮你去摆。
是你让他去联系那狗盆厂家,甚至帮你定价,帮你吆喝。
那才算跨界,才算你主动参与了广告经营。
可现实中呢?
绝大多数建站公司,交付完后台权限,任务就结束了。
客户自己登录后台,自己上传图片。
这中间的任何商业行为,跟建站人有一毛钱关系吗?
没有。
我遇到过太多客户。
自己在那瞎写产品描述,夸大其词。
什么“第一”,“顶级”,“治愈率100%”。
字都打错了,标点符号用得乱七八糟。
然后反过来告建站公司,说你没审核。
我审核?
我懂个屁的法医鉴定。
我懂个嘴的医学知识。
我能审核他卖的是不是假药吗?
这简直是想笑死人。
再说个更扎心的。
有些客户,嫌我贵。
转头去找那种两百块钱打包的全网通。
那种站,源码都是偷的,模板都是烂大街的。
上面自动跳出的弹窗广告,全是博彩和色情。
客户慌了。
平台封站了。
这时候,他们才想起要追责。
问建站公司是不是广告主,或者是经营者。
这逻辑,简直感人。
咱们干这一行的,心里跟明镜似的。
我们提供工具,你利用工具盈利。
风险管控,那是使用者的义务。
就像卖菜刀的人,不用对切菜砍手负责,除非刀本身有质量问题。
现在的法律环境,对建站行业的误读有点严重。
有些律师,为了收费,故意混淆概念。
把技术外包,强行解释成广告代理。
这就好比,我借了你一把吉他。
你去街头弹唱收钱,还要交税。
税务局的税单寄给了我。
因为我是吉他提供源。
这说得通吗?
不通。
所以,面对“网站建设者属于广告经营者吗”这种灵魂拷问。
我的答案很明确。
不。
只要你没碰客户的广告素材,没经手广告款项,没参与广告策划。
你就只是一个技术服务商。
这点界限,必须划清楚。
否则,这行没法干了。
以后谁还敢接私单?
谁还怕被告?
我那个客户,最后拗不过我。
自己改了那些违规的词。
虽然用的标点符号有时候还是对的,有时候又莫名其妙多了一个问号。
但总算没再扯皮。
咱们做技术的,讲究的是逻辑。
逻辑顺了,事就好办了。
别总想着把责任往别人头上推。
各司其职,才长久。
你若不懂技术,可以外包。
你若不懂法律,可以咨询。
但别把不懂,当成推卸责任的理由。
这行水深。
但也清澈。
谁在裸泳,谁在穿裤子,一眼便知。
希望各位同行,也能挺直腰杆。
咱们提供的,是通往数字世界的桥。
不是违法广告的温床。
这点底气,得有。
好了,天快亮了。
还得去修个Bug。
那客户昨天发的图片链接,估计又死了一个。
真是操蛋。
但这就是生活。
粗糙,真实,还得继续干。